各二级学院、系(部)处: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登记和基础数据申报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6】95号)要求,现启动在职教职工养老保险信息采集工作。由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涉及每位在职教职工和退休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请各部门负责人高度重视,责成专人组织教职工认真填写。确保登记信息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现将信息采集表和填表说明上传,请务必于2017年1月3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附件1:在职人员信息采集表
附件2:填表说明
人事处
2016.12.27
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数据采集填写说明
1、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的全校在职教职工。
2、部门人员信息全部录入后,将加盖部门公章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起于2017.1.3日交回人事处。
3、所有涉及日期填写的均采用如“2001.05”的格式。
4、进入本单位渠道(1)机关事业单位;(2)企业调入;(3)学校毕业;(4)军队复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