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通知》(晋教人函〔2020〕21号)安排,我校拟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1人。
一、推荐人选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二、个人申报材料:
1、《政府特贴情况表》一式3份(A4打印,并附光盘),上报材料需附加个人业绩成果情况证明材料1份。《政府特贴情况表》,请登录东方智辰网下载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填报,下载地址:http://rsb.appms.cn/shownews.asp?ID=110
2、《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汇总表》1份,请用EXCEL格式A4打印,同时报电子版。
三、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1、报送时间:4月8日(周三)
2、报送地点:人事处244办公室
3、联系人:段菁晖 15235355050
附件:《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通知》晋教人函〔2020〕21号
人事处
2020年3月31日